專題文章:您有看過占用道路的廢棄老舊機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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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我與小孩在外面散步時,都會看見廢棄的摩托車被放置在機車停車格中,小朋友總是好奇的問我:為什麼那個摩托車看起來又髒又舊,感覺已經被放在那邊好多年,那它有主人嗎?如果長期把廢棄機車放置在道路上會有懲罰嗎?


其實這些車輛我們可以稱它們為《廢棄車輛》,民眾是否可以將自己的廢棄車輛隨意丟在路邊或是機車停車格之中嗎?

 

什麼車會被稱為《廢棄車輛》呢?

 

道路廢棄車輛是指長時間未移動或停放於道路上,成為公害的車輛。道路廢棄車輛是禁止佔用公共道路的。道路廢棄車輛不僅佔用公共資源,也影響市容市貌,甚至造成交通安全上的問題。

 

根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廢棄車輛:

  1. 經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以書面放棄之車輛。
  2. 車體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
  3. 失去原效用之事故車、解體車。
  4. 其他符合經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公告認定基準之車輛。
 
為了解決道路廢棄車輛問題,政府制定相關法律規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遺棄廢棄車輛在道路上者,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的罰款。此舉旨建立有效懲罰機制,促使車主自行處理廢棄老舊機車。罰則的制定有助於提高公眾的法治意識,並且降低違規行為產生。
 
根據交通部統計,台灣每年有超過10,000輛的廢棄車輛被遺棄在公路上,對道路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因此,政府應加強廢棄車輛的清除與處理,並訂立罰款制度以防止車主將廢棄車輛隨意遺棄。
 
為了解決道路廢棄車輛的問題,政府除了制定相關法律外,亦設立了報廢回收制度。根據《廢棄物清理處理及再利用管理辦法》,報廢車輛的所有人應該將其交由合法報廢場處理。同時,政府也應積極推動車輛回收政策,鼓勵車主將不再使用的車輛交由專業回收單位處理。回收的車輛進行拆解處理或是回收再利用,達到資源再利用的效果。

 

 

以上關於廢棄車輛占用道路的規則,大家有清楚明瞭嗎?

 

 

如有廢棄車輛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可以聯繫佑運環保有限公司專線:03-4818320,或者透過佑運環保有限公司網站上預約線回收。 (https://www.ou.com.tw)。

 

您有看過占用道路的廢棄老舊機車嗎?